伴随着环境保护的呼声日益变得高涨起来的时候,我们是不是曾经思考过法律在这场针对生态进行保卫的战斗之中应当去充当什么样的角色呢?传统的处于环境方面的法律通常情况下是被限定在了对人的内部利益进行调整的范围之内,可是却把人与大自然本来乃是不可分割开来的一个整体给忽视掉了 。
生态整体利益的内涵
并非仅仅是将自然与人类的利益简单相加才构成生态整体利益,它要求我们把人类社会视作自然系统的一部分,且要认识到森林的存续会对人类生存质量产生直接影响,还需认识到海洋的存续会对人类生存质量产生直接影响,也要认识到生物多样性的存续会对人类生存质量产生直接影响,同时,2023年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的报告显示,全球每年因生态系统退化而造成的经济损失高达9.6万亿美元。
那种利益观突破了代际界限,北极冰川在融化,这不仅对北极熊的生存构成了威胁,还借由海平面上升等情况,影响到了上海、纽约等沿海城市的数千万居民,我们必须得认识到,亚马逊雨林现如今遭受的每一寸破坏,都是在对子孙后代的生存资本进行透支 。
系统论视角的启示
系统论传递给我们一点,地球是个精密的生命网络,关于2021年郑州特大暴雨,还有1582944000年加拿大森林大火,这些看似孤立的灾害实际上呈现出全球生态系统的脆弱性,每一个气候事件都在向我们提示,自然系统的崩溃绝不会在国界处停下。
在这个彼此相互依存的系统之内,人类不能够再把自己认定为主宰者了。澳大利亚大堡礁在过去三十年里,其白化面积已然超过了50%,并且由此状态直接导致周边渔业社区陷入困境。以上这些事实已然显示出来,任何局部生态一旦遭到破坏,都会凭借系统传导对整个人类社会产生相关影响。
传统环境法的局限
当今实施的环境法,多数是基于“人类中心主义”搭建而成的,法律条款往往仅是去核算直接经济损失,可是却没法针对物种灭绝所促成的生态价值损失予以量化,这般的立法思维使得诸多企业宁可交纳罚款,也不情愿切实地去进行污染治理 。
保护自然要素的法律情形展现出碎片化状态,水资源由一部法规予以管理,森林有着另一部法规进行规范,矿产归其他法规实施管控,各自为政,欠缺统一的统筹调配,恰似长江流域先前出现的那般状况,水利部门批准了水电项目,可是环保部门却得去整治下游出现的生态破坏问题,造就了矛盾的局面 。
观念变革的迫切性
那种认定“自然资源取之不尽”的老旧观念,是必须要破除掉的。按照世界自然基金会给出的数据,全球野生动物的种群数量,在不到五十年的时段里,平均下降了69%。像这样的迅猛锐减速度,给我们带来了警示,自然系统的承受能力,已经快要抵达极限之处了。
需建立新的价值评判标准,云南省亚洲象北迁事件受广泛关注,这体现公众生态意识正处觉醒状态,但要将此意识转为行动,全民生态价值观得借助教育与宣传来重塑 。
法律制度的重构
应将确立“生态优先”原则涵盖于环境立法当中,欧盟于2023年通过了《自然恢复法》,对成员国提出要求,即在2030年之前,使20%退化的陆地以及海洋生态系统能够得以恢复,如此这般把生态修复目标予以量化的举措是值得被借鉴的。
需要去完善生态补偿机制,浙江省开展的省内流域生态补偿试点表明,借助经济手段调节生态保护者与受益者之间的利益关系,能有效促进跨区域协同治理,这样一种机制应在更大范围推广。
全球协同治理
生态危机里的气候变化,需要全球一同去进行应对,虽说《巴黎协定》设定了温控目标,可是2022年全球碳排放再度创下新高,这件事彰显出,现有国际合作机制依旧存在执行乏力这种问题。
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需构建更为公平的责任分担机制,2023年联合国气候大会设立的“损失与损害基金”迈出了关键一步,不过经比较资金规模与实际需求而言仍显不足,这需要各个国家彰显出更大的政治诚意。
当下,生态危机越发严峻,此时,您想想,在个人平常生活里,最能切实有效推动生态整体利益的具体行为究竟是什么呢?欢迎分享您的看法见解,若认同本文所表达的观点,那就请点赞给予支持,以使更多人能够看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