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环保法正式通过:推动绿色发展模式,构建生态文明新格局

  • 佚名
  • 2014-04-29

社会各界对环境保护法的全面修订予以了高度关注,这部号称“史上最严”的新的环保法律,请问它真的能够解决我国当下日益严峻起来的环境问题吗 ?

立法背景与过程

全国人大常委会于修订进程当中,两次面向社会去公开征求意见的呢,首次征集到了1.2万条建议哟,第二次收到2000多条意见呀。这般广泛地征求民意的举措,体现出立法机关对于环境问题的高度重视哒。法律委员会以及法制工作委员会深入地调研环境现状呢,全面地听取各方的诉求哟,展现出立法工作的科学性与民主性嘞。

修订工作经历了多年时间,跨越了两届全国人大任期。参与立法工作之中的专家有着来自环境保护部的,有着来自最高人民法院的,还有来自知名高校和研究机构的。便是这般多领域的共同协作,才确保了法律条款具备那份专业性以及可行性,进而为后续执法工作奠定下了坚实基础。

制度创新突破

新环保法确立了一种机制,这种机制是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它要求针对实施限制性措施这一措施,对超载区域去实施。这项规定把环境容量当作区域发展的约束性指标,这是首次这样做。法律又提出要去探索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还要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这里的审计是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这会改变以往那种考核方式,以往的考核方式是单纯以GDP论英雄的考核方式。

被明确写入法律的环保目标责任制,要求各级政府制定分期改善环境质量的时间表,对于未达标地区,将实行建设项目环评限批,这些规定形成从监测预警到考核问责的完整制度链条从而构建起系统的环境管理制度体系。

多元共治体系

建构起政府、企业、社会组织以及公民一同参与的环境治理格局的是新法,各级政府对本行政区域之内的环境质量承担着总责,企业肩负着污染治理主体的责任,公民具备举报环境违法行为的权利,社会组织能够依照法律参与环境公益诉讼,新闻媒体会开展舆论监督 。

法律头一回清晰明确国家构建跨行政区联合防治协调机制,这对解决区域性复合型污染问题有帮助,生态保护红线制度经正式确立,国家机关理应优先采买绿色产品,这些规定促使环境治理由单一监管朝着综合施策转变。

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

在新法里,公民环境知情权、参与权以及监督权获得了充分保障,各级环保部门得依照法律公开环境信息,还要及时发布环境违法企业名单,企业环境违法信息会被记录进社会诚信档案,进而对其信贷、招标等经营活动产生影响 。

排污单位得如实公开自身环境上面的信息,从而接受社会监督。法律又降低了环境公益诉讼设立的门槛,还扩大了适格社会组织所涵盖的范围。这些规定给公众参与保护环境提供了法律方面的保障,进而形成了强大的社会监督力量。

强化法律责任

新的环保法,极大程度地提升了环境违法所需承担的成本,针对那些未经过审批就开始建设,并且拒不进行改正的情况,以及通过暗管来排放污水等带有恶意性质的违法行为,引入了治安拘留这样的处罚举措,如此一来,改变了以往那种单纯只是依靠罚款来进行管理的执法方面的困境,增强了法律所具有的威慑力量 。

环境监察机构的现场检查权被强化了,能够进行查封、扣押违法排污设备的操作。对于那些持续的超标排污企业,是可以实施按日连续处罚的。这些措施把长期存在的“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问题给有效解决了。

实施前景展望

这部法律会在2015年1月1日正式推行施行,各个地方都在着手制定与之相配套的细则规条。环境保护部会开展面向全国环保系统涵盖范围的培训教导,以此保障实施执法时规范能够统一一致。最高人民法院正在进行制定环境公益诉讼方面的司法解释阐释明确,从而为法律的实施落实提供司法层面的保障支撑。

取决于执法力度以及公众参与程度的法律实施效果,需建立环保部门同公安、法院的协作机制,以此形成执法合力 ,并且要完善举报奖励制度,激励公众参与监督 ,这部法律会推动我国环境治理体系的现代化转型 。

广大读者们,请思考一下,在你们各自的生活当中,有没有遭遇环境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呢?要是有的话,十分欢迎来分享一下自身所经历的事情以及个人独到的看法见解,与此同时,还请为环境保护这一重要事项进行点赞操作并且予以转发,大家共同携手去守护居住生存所依赖的家园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