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片土地的未来命运,与环境保护规划怎样制定直接相关,不同国家的规划体系,常常会折射出本身独特的治理逻辑 。
美国环境规划体系
和其联邦制政体紧密联系着的美国的环境规划体系,核心特征是法治化以及分散化,联邦政府借助如《国家环境政策法》等法律设定基本框架,然而具体规划以及管理权大量被下放到各州还有地方政府,美国国家环境保护局也就是EPA负责制定全国性的战略目标,不过它没办法直接命令各州环保机构。
如此这般的体系着重突出法律先行,规划更多的是去执行法律的具体方案,比如说,《清洁空气法》设定了空气质量标准,各个州必须按照要求制定实施计划用以达成这些标准,规划的过程具备高度的透明性,公众参与属于法定的环节,企业排放的数据也面向全社会予以公开,最终形成了多方监督的状态局面。
中国的环境规划体系展现出极为鲜明的自上而下特性,先是于国家层面主导着去制定总体目标,而后再逐级别地分解至省市县。生态环境部属于核心规划机构,承担编制每五年一次的国家环境保护规划的职责,此份文件成为各级地方政府必定要遵循的纲领性文件。
这种集中管理模式,可高效地调动全国范围内的资源,以此确保重大环保政策能够迅速地落地。比如说,在“十三五”期间,中国设定了降低碳排放强度以及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的硬性指标,这些指标经过层层分配,最终落实到具体地区以及企业的考核当中,进而形成了强大的行政推动力 。
规划的法律基础
处于美国的状况下,环境规划紧密地依从于环境法律,规划自身不存在具备超越法律的效力。法律条文详尽地规定了各方的权利义务所在,规划仅仅是达成法律目标的一种工具。这样的一种安排致使法律要求能够直接转变为行动,降低了规划与法律相脱节的可能性程度。
环境法于中国规定了基本原则还有制度,然而具体操作细则常常依靠各类规划去明确,这致使规划于实际执行里扮演起比法律条文更具体的角色,不过也可能造成规划跟法律之间的界限变得模糊,规划的法律权威性相对而言较弱。
规划的实施评估
对于规划实施状况,美国要做严格的绩效评估,EPA得时常向国会汇报战略规划的执行进程,评估的结果会直接影响下一年度的财政预算拨款,这样一种把规划、执行、评估以及预算关联起来的机制,保证了规划不会变成只停留在纸面上的空谈。
在我国,规划施行的评估以及问责机制正处于完善进程当中。虽说“十二五”规划已表明要展开中期评估,可评估结果怎样能够有效反馈并对规划予以调整,怎样和官员考核更为紧密地关联在一起,依旧是实践里持续探索的课题,这在一定程度上对规划的刚性约束力产生了影响 。
规划的财政保障
美国的环境规划存在较为明晰的资金保障体制,联邦政府经由清洁水州周转基金、超级基金等专项拨款,去支援各州达成规划目标,与此同时,排污费、环境税等同样为环保工作供给了稳定的资金源头,保障了项目能够持续推进。
用于中国环境规划的资金,主要依靠各级财政预算以及专项转移支付这两方面。尽管投入的总额数目巨大,然而资金在分配以及使用方面的效率,是有待于提升的情况。部分地方存在配套资金未到位的状况,这致使一些规划项目的进展变得缓慢,此情形反映出在财政保障机制与规划目标之间,是需要具备更强协同性的要求。
中美体系比较启示
对比两国体系,美国模式更着重于法律权威以及基层灵活性,中国模式却擅长在集中力量和迅速落实方面展现优势。美国所采用的分权模式,有可能致使地区间出现标准不一致的状况,然而中国的集权模式,转而可能会面临地方创新欠缺的挑战。
未来的环境规划,需兼顾顶层设计以及基层活力。怎样在维持国家整体目标之际,赋予地方额外自主权;怎样强化法治保障,使规划由“软约束”转变成“硬要求” ,这是两国面临的共同治理课题。
经您对中美环境规划体系方面的差异予以了解之后,哪一种模式会更适配于未来复杂且多变的那个环境挑战呢欢迎于评论区去分享您所拥有的见解要是觉察到本文具备一定帮助给请点赞予以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