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水污染事件反思:地方政府危机管理能力待锤炼?

  • 佚名
  • 2019-04-14

数百万人因自来水污染事件陷入用水危机,该事件背后暴露出的管理漏洞值得深思,突发事件来临之际,政府的应对能力直接关乎千家万户的安全。

法律法规现状

2007年我国颁布了《突发事件应对法》,此法律明确涵盖各级政府应对突发事件之职责,该法作出规定,政府部门理应构建完善的监测预警系统,且需定期组织应急演练,2014年予以修订的《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进一步将信息报告以及发布的时限要求予以细化。

然而法律条文跟现实执行两者之间有着存在差距,众多应急管理专家表明,可以看到目前法律体系已然比较齐全。可是为了具体落实,各级政府部门必须积极配合才行,在部分经济不够发达有所欠缺地区,因为经费以及在没有充裕人员而有限情况情形下,法规对于监测设施所规定要求以及培训计划常常是难达到难以完全到位的状态 。

预警机制缺陷

兰州水污染事件发生此前,当地环保部门实际上已然监测到水质异常数据,然而因部门之间信息共享机制并不完善,这些关键重要信息没能及时传达到决策层处,相似情形在其他城市也曾经出现过,暴露出预警系统运转不顺畅的共同性问题。

部分地方政府,对于预警信号,重视程度不足,常常要等到事态,继续扩大之后,才会采取相应行动,有研究表明,超过60%的突发事件,在发生之前,都存在明显征兆,要是能够建立起,更为灵敏的预警响应机制,许多事故,完完全全可以,在萌芽阶段,就得到有效控制。

部门协调问题

处置水污染事件的过程里,环保部门参与其中,水利部门参与其中,城建等多个部门也参与其中,然而协调时的效率并非理想状态。各部门职责的划分情形不够清晰,这使得应急响应刚开始的时候出现了指挥方面的混乱状况。而这种状况在跨区域发生突发事件时表现得更为明显。

资源无法优化配置是因为部门壁垒,比如环境监测设备有重复购置的情况,然而应急物资储备却存在缺口,建立统一的应急指挥平台,打破部门间信息隔阂,这已然成为提升应急管理能力的迫切需求。

信息公开透明

兰州自来水苯超标消息,在检测结果出来之后,过了24小时才向社会公布,在这期间,大量居民依旧在饮用受污染的自来水,信息发布迟缓,直接对公众的知情权以及健康权造成了影响,类似情况,在其他公共安全事件当中,也时常会发生。

这种观念需要转变,部分地方政府担心事件曝光 ,会影响社会稳定 。实践证明准确清晰 的信息公开及时 反而有助于消除公众慌乱心理 。2008年汶川地震之后,政府每天举办新闻发布会 ,有效安定了社会情绪 。

治理能力提升

2003年时SARS疫情发生,到了2008年汶川地震出现,期间中国政府的应急管理能力切实是在持续不断提高。当下全国已然构建起超过2000支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并且配备了现代化救援装备。每年所开展的各类应急演练数量超过万次。

但基层治理能力,仍存在明显短板,在经济发达地区,应急管理体系相对完善,在部分欠发达地区,因资金和人才限制,应急设施建设滞后,同样人员培训也较为滞后,这种区域不平衡,需要引起重视。

未来改进方向

首先,需将责任追究机制予以完善,针对应急处置不力者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同时,要构建常态化培训体系,定期给基层应急管理人员开展专业培训。此外,还应当加大投入,把农村和偏远地区的应急设施短板予以补齐。

愈加关键的层面是实现治理理念的转变,把应急管理从被动响应的状态转变成主动预防的模式,而这个举措所需达成的前提是各级政府切实树立起以人民作为核心的发展思想,并且将公共安全放置在首要的位子上,唯有达成了上述这些条件才能够在突发事件降临的时候,以最大的程度去保障群众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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