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启动海洋环境保护法修订,11月7日新海洋环境保护法施行

  • 佚名
  • 2016-12-22

海洋环境保护法迎来重大修订对,这次修改针对当前海洋污染治理的薄弱环节,尤其是解决了长期以来备受指责处罚力度不够的问题 。

生态保护红线划定

新法首次于总则里明确生态保护红线制度,重点海洋生态功能区被纳入严格保护范围,生态环境敏感区也被纳入严格保护范围,这一制度从政策层面提升成为法律规范,这意味着任何开发活动都不可以触碰这条高压线。

在红线被划定以后,沿海各个省市,需要于2025年的以前,把本区域具体所拥有的范围的勘界立标工作给完成。比如说浙江舟山群岛、广东大亚湾等典型的海洋生态系统,它已经是被列入到了首批的保护名录当中,是被禁止去进行围填海等具有破坏性的开发的。

处罚力度升级

修订之前,海洋环境污染方面,最高罚款仅仅只有30万元,对于大型企业来说,其威慑力是有限的。新的法律取消了罚款上限,按照事故的等级,处以直接损失20%至30%的罚款,大幅度提高了违法成本。

2023年,渤海发生漏油事故,此次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约2亿元,按照新标准进行计算的话,责任企业届时将面临4000万元以上罚款,这般惩处力度会让企业对环境风险重新展开评估。

保护责任细分

针对以往因多头管理致使职责不清而产生的问题,新法对环保、海洋、海事等5个主管部门的具体职责进行了细化,每个部门不但要负责审批流程,而且还要承担相应的监管结果责任。

在江苏如东的海上风电项目建设场合之中,海洋部门承担着生态评估的责任,环保部门对污染物排放进行管控,海事部门针对航道安全展开监督。各个部门需要构建起联合执法的机制,以此来防止出现监管方面的真空情况 。

简政放权落实

新法把部分海洋工程审批的前置条件予以取消,把环评审批权限下放到市级层面,在确保监管的情形下,降低了企业办理行政许可花费的时间成本。

此前,山东青岛港的扩建项目要历经国家审批,还要经过省一级审批,并且要经过市一级审批,原本需要三级审批,如今在市海洋与渔业局办理主要手续就行,审批时间从平均6个月缩短到了2个月,行政效率明显得以提升。

信息监督机制

法制清晰规定环保部委以及海洋部委定时公示海洋环境质量讯息,排污企业必定得透露污染物排放数值,这些讯息会借由政府网域同公共平台朝着社会予以开放。

大连市的市民,当下能够凭借扫码的方式,去查询临近的排污口的实时监测数据,这样的具备透明化特征的监管方式,让公众变成了海洋环境的监督者,进而形成了社会共同治理的格局。

总量控制强化

新词完备了污染物体排海总量把控制度,规定排污单位于达标排放基础之上,仍须依循总量控制指标,针对超标区域施行环评限批,促使地方政府强化监管。

渤海湾有部分海域,因为氮磷超出标准,所以已经暂停审批新建排污项目,当地政府需要先治理现有的污染源。只有等环境指标得到改善以后,才能够解除限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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