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环保法实施一年余效果如何?专家发布评估报告指出问题

  • 佚名
  • 2016-05-23

到如今新环保法已经实施一年多时间了,它究竟给我们生活带来了什么样的改变,又碰到了哪些难题,在今天我们将就这部被称作“史上最严”的环保法展开一番讨论 。

法律框架初步建立

新环保法于2015年正式开始实施,此后给我国环境保护工作供给了坚实法律基础。这部法律头一回清楚了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补偿等基本制度,让环保工作有法能够依据。各个地方环保部门依照新的法规,针对违法排污行为采取了更为严厉之处罚措施。

在这一年当中,环保部门在执法方面的力度显著增强,依据统计,在2015年的时候,全中国范围内总共查处了环境违法的案件达到数万起之多,罚款的金额超过了10亿元,这些相关的数据充分表明新的环保法正在切实发挥实质的效用,环保执法已经不再如同以往的状况一样呈现出软弱无力的态势。

配套法规亟待完善

虽说新环保法构建了整体架构,然而具体施行细则却长久没面市,像排污许可证、环境监测等关键部分,均缺具体操作准则,如此便致使基层执法人员于具体执法之际时常觉得不知如何是好。

配套法规缺失,这直接对法律执行效果产生了影响,就拿生态红线来说,因缺少具体划分标准以及管理办法,许多地方依旧处于观望状态,倘若这种情况持续下去,哪怕是再好的法律条文也仅仅会停留在纸面上。

部门协调存在障碍

环境保护关联多个政府部门,这就要求各部门协同、配合工作。然而在实际着手工作期间,部门相互之间的职责划分并非足够明晰。举例来讲,于流域治理这个范畴而言,水利部门、环保部门、农业部门等存在职能交叉状况,如此一来容易致使推诿扯皮现象发生。

这种协调不顺畅的情形,在跨区域环境问题里,尤其显见。某地所出现的污染事件,常常会对下游地区造成影响,然而因为欠缺有效的跨区域协作机制,问题通常很难被及时处理。

执法能力有待提升

基层环保部门所具备的执法能力,跟新环保法提出的要求之间,是存在着差距的,许多县级环保局,其执法人员数量不足,装备状况落后,从而难以胜任繁重的执法任务,特别是在中西部地区,这样的问题表现得更为突出。

环保执法人员的专业素质,同样是有待提升的,面对新型环境污染问题,部分执法人员欠缺必要的专业知识,以及技术支撑,这便要求强化对环保执法人员的培训,还有能力建设 。

企业责任需要强化

对企业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新环保法予以加大,然而部分企业却依然存有侥幸心理,一些工业企业为达成节约成本的目的,偷偷进行污染物排放,此情形在中小企业里格外常见。

就在这个时候,企业的环保意识是有待提升的,好多企业尚未构建起完备的环保管理制度,缺少专业的环保管理人员,这便需要借助强化监管以及指导,推动企业切实履行环保责任。

公众参与程度不足

新的环保法给予了公众参与环境保护这项活动的权利,然而于实际操作进程当中,公众参与的渠道依旧不是足够通畅的状态。许多群众表达了这样的情况,碰到环境方面的问题不清楚该采用怎样的方式去投诉,又或者是投诉之后没办法获得及时的回应 。

环境信息公开那般的工作也是需要去做出改进的,尽管法律有规定说明企业得去将环境信息予以公开,然而实际的执行状况却并非是理想的,这直接对公众针对环境问题的监督能力造成了影响,还对公众参与的积极性产生了削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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