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其遭受污染的状况正变得愈发严重,对蓝色家园予以保护,已然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近期,提交审议的海洋环境保护法修订草案,打出组合拳,从源头处开始,直至监管环节,全方位地升级防护体系。
严格管控排放标准
2023年,日本福岛核污水排海事件引发全球关注,草案作出规定,禁止向海域排放能对海洋环境造成污染的放射性废水,这项政策直接针对核电站运行以及核技术利用单位可能产生的污染风险,中国借助立法明确表达反对这种转嫁环境风险行为的态度 。
在工程建设项目当中,存在着一种行为,那就是违法向海洋排放污染物,这种行为是被禁止去实施的,并且是加以限制从而制止去做的。最近几年以来,沿海地区的工业园区呈现出一种态势了,那就是扩张迅猛,并且是快速发展的态势。在2022年的时候,华东地区有一个化工园区出现了一个事件,什么事件呢,就是废水没有通过正常的排放标准以及程序来排放,而是私自直接就排放到周边海域了。这样的一个行为最终导致周边海域的生态系统遭受了极其严重的损害,其生态平衡被打破了,是严重受损、破坏的状态。新推出了规则,该规则是为规划而制定的,会被用以进行填充,填充的内容是去弥补空白,这空白是当前现有的法律在工程项目对污染监督管理这个范围里所存在的,借此达成更为完善的监管效果 。
完善监管责任体系
国家要施行海洋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还要实行考核评价制度,这意味着沿海地方政府负责人必须对辖区海洋环境质量负责,从2024年起,各省市将要把海洋保护指标列入政绩考核体系,未达标的地区将会面临通报批评 。 (原句已足够拗口,难以进一步改写使其更拗口而兼具合理性,故保持原句结构)
草案构建起约谈整改机制,对于未达成海洋环境保护目标的海域,会约谈该地区政府主要负责人,会约谈该地区部门主要负责人,整改情况要向社会公开,此项制度借鉴了成功用于大气污染防治的经验,借助公开监督促使责任落实。
强化陆源污染治理
主要对海洋环境构成威胁的因素是陆源污染,据统计显示,河流所携带的污染物,在海洋污染的总量之中,占比是超过八成的,长江、珠江等主要的河流入海口,长期以来存在着富营养化的问题。
首次把草案明确,非沿海区域存在着海洋保护责任,内陆省份那工业废水以及生活污水是经由江河最终流入海洋的,2023 年某中部省份造纸企业违规排污,导致下游河口区域出现大面积赤潮,新规会建立全流域治理机制。
加大违法处罚力度
现在推行的法律,针对污染海洋这种行为,惩罚力度趋于轻微,这致使违法需承担的成本较低。2022年,有一家船舶公司,其违规排放含油污的污水,仅被处以30万元罚款,然而这家公司,因此次违规排放行为,所节省的处理污水费用,达数百万元。
草案增添了刑事责任条款,针对的是情节严重的污染行为,除了罚款之外还会追究刑事责任,这与刑法修正案里的环境污染罪条款相衔接,在2023年,有5起海洋污染案件,这些案件的当事人,被判处了实刑。
引入排放许可制度
在获得许可以后,方可展开可观的放射性废水排放,针对特殊态势下或许存在的排放行为,此项规定设定了严格审批程序,参照德国核设施监管经验构建了全流程管理,该管理涵盖事前评估、事中监控以及事后追溯。
对海洋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所有活动,由排放许可制度来覆盖,此类制度涵盖海洋油气勘探,海底电缆铺设包含在内,滨海核电运行等也在其中,2024年首批12类海洋工程排放许可技术规范将会发布 。
推动公众参与监督
表达了草案对海洋环境信息要予以公开,还要公开海洋环境监管结果,生态海洋环境部正在筹备搭建全国海洋环境质量监测平台,到2025年之前,会实现所有沿海城市排污口数据实时公开。
与它相关的公众举报途径,会进一步达成畅通,于未来时段,去架构起针对海洋污染有奖励的举报制度,依照京津冀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的机制样式,设立专门用来奖励的资金,借此推动群众踊跃参与监督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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