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问题整治非常紧急,但“设定时间完成治理”这项措施具体怎样施展?这个制度直接影响到我们周围的好空气好河水能不能重新获得。
限期治理的对象范围
有些污染源不会启动强制整改流程,这个机制主要处理两种情形,第一种是已经对环境造成重大破坏的污染源,比如那些排放剧毒废水或废气的工厂,第二种是在重点保护区域排放超标的企业,比如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地带违法作业的采石场。
准确评估要同时考虑污染的轻重和地方的重要性。2023年,浙江有个化工厂区因为河水里的有毒金属太多,被加进了整治名单,就是因为它对整个流域的自然环境带来了很大损害。在保护区里面,哪怕只是稍微有点污染,比如黄山景区里的宾馆锅炉排出的气体超标,也必须马上进行整改。
制度的法律依据
这项治理规定出自《环境保护法》第39条,并且《水污染防治法》等具体法律也提供了依据。按照这些法规,治理期限最长不能超过一年,如果遇到特殊情况,需要经过批准才能延长。如果违反了这些规定,就要接受相应的行政处罚。
地方性法规也发挥着具体化的功能。比如《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就规定环湖五公里范围内的重点污染单位须在六个月内完成整改。这种将国家法律与地方情况相结合的立法方式,让制度更加便于执行。
实施决策程序
启动强制整改必须遵循严谨程序。环保机构先要核实情况,例如2022年河北省环保厅借助无人机勘测,掌握了某钢铁公司违法排污的事实。接着要制定整改计划,再提交同级政府部门核准。
企业决策权依据其归属关系分配。省营公司由省级当局裁定,例如鞍钢集团的运营管理权就由辽宁省行使。市县级公司则由相应层级的政府部门负责拍板,这种分层负责的方式实现了权责对等。
执行与监督机制
公司收到通知后要规划详细步骤,明确技术方法和完成期限。环境管理机构会时常检查,比如广东省实施“环境驻厂员”办法,即时跟踪改进情况。社会公众也能参与监督,不少地区环境平台提供治理进展查询服务。
对那些不肯遵守规定的公司,环境保护机构能够实施每日处罚的手段。湖南省的一家造纸企业,由于没有按时完成整改,总共被罚款三十八万元。这种坚决的管控确保了规章的权威性。
典型案例分析
山西省对焦化产业的管理堪称典范。2019年,政府向区内137家焦化企业下达了整改通知,规定必须加装脱硫设备。借助财政支持和技术协助,132家企业于10个月内完成了整改,导致区域内的PM2.5含量降低了18%。
也有失败的状况出现。一家蓄电池制造企业,由于治理费用太高,就选择了偷偷排放,最后被勒令停业。这说明,治理标准要考虑企业能够负担的程度,应该设置不同的要求。
制度现存问题
这项治理的时间安排不够合理。西北地区一个城市让三家水泥企业在雨季期间进行设备更新,但实际操作时间远远不够。管理方面也存在困难,中西部一些县的环境保护部门只有两名监督人员,无法有效监督几十个治理工程。
某些地区时常存在本位保护思想。2021年,有地方以维护工作机会为借口,对那些贡献较多税收的机构降低了监管要求。这种目光短浅的做法,损害了规则的权威性。
您觉得怎样才能协调好经济增长和环境保护这两方面?请在留言区谈谈看法,要是觉得这篇文章有用就点个赞鼓励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