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保领域法规众多 生态环境部加快立法完善法制体系

  • 佚名
  • 2019-08-01

我国生态保护法律体系收获颇丰,规章制度数目可观且持续优化,但在执行和推广环节遭遇困难,这些过程中的进步与困境值得重视。

环保法规数量庞大

生态保护相关法规由环境管理机构执行,涉及法律13条,行政法规30项,还有2011项全国通行的环境规范。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已出台60多部生态与环保法规。自党的十八大以来,又制定了8项新的环保法律,表明国家在环境法规体系建设上下了很大功夫,持续优化法规系统。

新法规的制定出台

自党的十九大以来,相关领域取得新突破,生态环境部参与制定了土壤污染防治法与核安全法。这两部法律在修订过程中,反映了机构改革带来的职能调整和部门名称变更,同时包含了“放管服”改革对许可资质管理的要求。土壤污染防治法有助于强化土壤环境保护,核安全法则致力于维护核相关活动的安全。

长江保护法相关工作

生态环境部参与制定《长江保护法》里涉及生态保护的内容。长江是中国关键的水域,生态保护非常重要,这部法律对长江生态保护有重要作用,能从法律角度确保长江生态系统的稳定。

规范性文件审核

自2016年起,已对1400余份生态环境部行政性规范性文件实施了合法性审查。解决了部分文件与更高层级法律条文存在冲突的情况,有效提升了这些文件的规范程度,维护了法律体系的整体一致性,为生态环境管理提供了更严谨的遵循基础。

新环保法明确责任

新环保法是环境领域里根本性、全面性的法规,清晰界定了政府的环保职责。如果地方环境状况未达标,当地政府必须制定限期改善方案,并且向社会公布,这使地方政府在环保工作中有了具体责任和规范。

生态损害赔偿制度推进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公布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良计划》,二零一八年于全国范围内展开。国家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全力推动该计划立法,并将其归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查,有助于提升各地对改良计划重要性的认知,促进改良计划顺利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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