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技术与环境法的风险防范综述:关乎科技论文及环境法的重要文档

  • 佚名
  • 2020-10-26

科技进步虽然让生活更加方便,但也让人类遭遇许多未知的风险,环境问题就是特别明显的例子。为了应对这些情况,风险预防的观念出现了,它的作用和重要性值得我们仔细研究。

科技与风险社会

现代技术的发展让我们的日子过得更方便快捷了,不过它也催生了更多社会风险。社会学家贝克说过,在科技快速进步的全球背景下,小范围的意外事故有可能演变成大范围的灾难。现在,科技带来的各种隐患一个接一个地冒头,像电子设备散发的辐射、工厂排放的污染物,这些都让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亮起了红灯。

主观风险与风险社会定义

从文化层面来看,风险指的是对未来的不确定性的一种感受。学者吉登斯把风险社会称作是对当前社会的形象描绘。日常生活中,我们总在体会着对未来的这种不安。以新式科技产品为例,人们对其安全性能常有疑虑,害怕它会产生未知的坏处。

传统环保理念的局限

以追求稳定为出发点的一般生态维护看法,有着相当大的不足之处。过去对于生态破坏现象,通常运用总量管理方法,并且在事后才进行补救,忽视了事前管理。在处理科学上的不确定性时,往往先认定生态安全,只有当有明确证据显示存在风险时才会转变态度。这种做法造成了对生态风险的忽视,比如某些河流受到污染的情况,由于早期没有有效控制,导致后期治理变得异常困难。

环境风险特点与传统思维困境

环境隐患往往不易察觉,其造成的损害会扩散到很大范围,波及众多人群。惯常的思考模式难以应对此类新型的环境挑战。比如,某些土壤污染要过很多年才会暴露出问题,损害附近居民的健康和农业活动,而常规的思路却不能事先加以防范。

风险防范原则的发展

自20世纪70年代起,风险规避理念在国际环境法规中逐步成长,大致可分为三个时期。1990年以后,大多数关于环境保护的国际法律文书都明确了这一理念。它同可持续发展等观念存在诸多关联,拥有坚实的理论根基。

风险防范原则的价值与前景

风险防范准则具有独特作用和法定意义,契合处理环境危机的实际需要。虽然关于其内涵、层级等存在不同看法,不过多数研究者视其为逐步确立的国际环境法规条。鉴于环境状况持续恶化,该准则有望获得更广泛采纳,转变成处置环境危机的核心依据。

风险控制理念在往后是否真能构成国际环境法规制的根本准则?大家在评论里谈谈看法吧,要是觉得这篇文章有好处,记得点个赞再转发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