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污染防治法律体系介绍及制度创新,还有哪些法律责任?

  • 佚名
  • 2020-09-09

水污染状况危害生态平衡,也损害人体安康,健全法规制度,并且推进体制革新,对于治理水污染非常关键,现在我们接着看看有关法规的详情。

法律体系构成

我国的水污染防治有多个法规构成。例如《限期治理管理办法》和《禽畜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地方层面也有相应法规,比如山东省在2000年10月26日由省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山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又在1995年6月14日通过了《山东省小清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这些法规从不同角度对水污染防治工作进行了规范。

防治法基本框架

《水污染防治法》包含八个章节和九十二条条款。第一章阐述立法宗旨和规范领域,第二章确立各项指标与相关规划,第三章界定政府机构的监管任务,第四章提供具体操作步骤,第五章着重守护饮用水源及特殊水域,第六章说明处理污染事件的流程,第七章规定违规行为的惩处措施,第八章补充定义部分概念和附加事项。

创新目标责任制

目标管理方式以及评估机制,将水环境维护成效纳入对地方当局及其管理者的评价标准,促使当局对水环境状况承担责任。比如在淮河流域,这种机制推动了地方当局主动整治水污染,改善水域纯净度。这有助于地方当局更加关注水污染治理,切实担当起相应任务。

饮用水源保护

修订后的饮用水源保护区管理制度,明确了立法意图在于维护饮水安全,明确了指导方向在于优先维护水源。在制度框架上,新增了章节,健全了分级管理措施。对保护区实施了严格管控,不允许设立排污通道,违反规定者将面临十万到五十万的处罚,拖延拆除的处罚更重。一级保护区内禁止开展网箱养殖等行为,否则将强制停止并处以罚款。

总量控制与限批

控制排放总量是总量控制制度的核心要求,针对污染较重的地区,区域限批制度会约束其新增项目的批准。这样的措施能够引导企业改进生产流程,降低污染物的排放量,比如某个化工区域因为污染问题受到限制,企业就积极进行技术革新,减轻了污染。

事故应急与公众参与

水污染事件应急处理机制有助于政府部门和公司快速应对,减少损失。企业内部排污监测体系促使公司自主检查排污状况,更好地承担环保责任。社会监督机制让民众介入水环境治理监督,提升公开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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