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二四年十月,北京召开了一场生态保护法律研讨会,众多专家学者和实务部门人员出席了会议,共同探讨生态损害赔偿机制和环境公益诉讼的法律事项,这些讨论能够带来哪些有益的见解呢?接下来就介绍会议成果。
会议概况
10月25日到27日,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境法学分会举办2024年学术年会,同时举行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会议在北京举行。该会议由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境法学分会主办,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环境资源法研究所承办,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和服务中心给予支持。众多单位代表和专家学者参与了会议,包括国家立法机关、司法部门、检察机关等机构,以及数十所大学和科研院所的130余位成员。
参会人员
参会者包括国家立法机关、最高审判机关、最高检察机关、环境保护部门等单位的负责人,此外还有众多大学和科研机构的专业学者、法律界人士。我院的唐绍均老师、博士生张黎晨也受邀参加。这些人来自不同的学科背景,他们具备扎实的学术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会议贡献了多元化的见解。
开幕式情况
10月26日上午,会议开幕式由王灿发主持,他担任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境法学分会主任委员职务。吕忠梅,担任中国法学会副会长;施春风,身为全国人大法工委社会法室副主任;以及许多重要来宾都到场,并发表了讲话。各位来宾的发言为会议定下了专业严谨的基调,让大家对后续讨论充满期待。
分论坛讨论
26日那天下午,会议就生态境受损赔偿机制探讨这个议题,安排了专门的讨论环节,又就环境公益诉讼法律制定这个议题,组织了另外的讨论环节。在有关“环境公益诉讼法律制定”的讨论中,唐绍均做了题为“文物守护民事公益诉讼的合理性论证与体系建立”的发言,张黎晨则提交了题目为“检察公益诉讼法律界线的明确和整体框架的搭建”的意见,两人都提出了富有意义的主张。
选举环节
10月27日上午,大会顺利结束了第四届委员会的委员选举事宜。这次选举涵盖了委员、常务委员以及主任委员三个职位的确定。唐绍均成功当选为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境法学分会的副主任委员,重庆大学法学院的王江教授和董正爱教授当选为常务委员,弘深学院的青年教师黄文轩博士当选为普通委员。这个新的领导班子将带领分会开启新的发展篇章。
会议意义
这次大会汇聚了各界精英,深入探讨了生态损害修复措施和相关公益诉讼法规的拟定,这对完善我国环境法规体系大有裨益。会议促进了专家学者与实务工作者的交流互动,为具体事务的处理明确了思路。公益诉讼法规在今后应当如何完善?诚邀各位建言献策,并予以关注和传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