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环保部门负责人表示,《环保法》修订工作取得新突破,二审计划在6月下旬开展,预计年底前新版本法律能够公布。根据消息,此前环保机构提出的看法大体上被二审草案考虑进去,这个消息让众多关心环保法律建设的人感到非常高兴。
修法进展
《环境保护法》的修订事宜目前正积极进行中。预计六月份的尾声可以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会议上进行第二次审议。倘若进展顺利,那么到年底新的《环境保护法》便能够颁布实施。国家高层领导对这项立法工作高度重视,多次在相关会议上强调,为修法过程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
一审意见
去年环保部门就一审的《意见征集文本》给出了34点看法,诸如每日处罚、加重地方政府对环境状况的职责等,都在准备提交的二审版本里有所反映,去年十月二十九日,环保署汇总各方想法,向全国人大法律事务办公室递送了包含这34项修改建议的文件。
意见波折
这34条意见在环保部最初拟定的草案中都能找到。但负责修订工作的全国人大环资委,按照“快速通过法律而只做少量修改”的方针,将这些较为严格的条款给去掉了。不过有专家指出,涉及企业违法责任的条款,能够显著提高企业违法的代价,这对环境保护具有重要作用。
按日计罚
《环保法》的草案版本曾对“每日处罚”的规则做了详细说明。对于违法排放污染物并且没有按时执行处罚的企业,环保机构可以每天进行罚款。专家们认为这个规则能够改善企业违法时代价过小的情形。“每日处罚”的机制已经在重庆、深圳等城市推行,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成功案例
2007年9月更新的《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加入了按日计算处罚的规则。本地公司不合规排放的整改比例从低于百分之五显著提升到超过百分之八十。这明确表示该措施在阻止公司违法排污方面效果显著,也为《环保法》的修订提供了实际操作案例。
双罚制度
环保部的提议里提到的双重处罚措施,并不是第一次提出。早先的《水污染防治法》就已经针对重大或特别重大的水污染事件,确立了双重处罚的规定。现在重庆市已经开始对违反环境法规的企业负责人实施双重处罚,广东省在修改草案时也考虑了类似的内容。这种双重处罚机制能够更加有效地约束企业以及相关责任人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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