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吕忠梅:执着推动环保立法,议案建议获回应

  • 佚名
  • 2014-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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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多年来,全国人大代表吕忠梅始终如一地致力于推动我国环保立法工作。她付出的努力和提出的建议,对于我国环保法的健全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那么,她的思考是否能够促使环保法发生变革

推动环保立法

吕忠梅自2003年起担任全国人大代表,至今已连续当选三届。在这十多年的时间里,她始终致力于我国环保立法工作,先后五次提交了关于修改环保法的提案。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等部门多次邀请她参与研讨,她提出的议案和建议也得到了充分的采纳和积极的反馈,她在环保法完善方面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关注人体健康

吕忠梅指出,经过30多年的改革开放,环境污染对人们健康的危害已进入集中显现阶段,这已经成为威胁社会和谐与稳定的重大问题。环保法三审稿中提出保护人体健康是好事,但必须通过制度设计来构建一个完善的机制。从环境保护到人体健康保障,监管部门的选择至关重要。

监管机制问题

2007年,我国原环保总局和原卫生部共同发起,联合18个部门共同颁布了《国家环境与健康行动计划》,对2007至2015年的相关工作进行了全面规划。然而,这种双牵头领导机制常常存在弊端,要么无人负责,要么权力冲突。近年来,除了召开会议,这一机制并未发挥实际效用,因此有必要明确环保部的综合管理责任,并理顺协同管理的关系。

环评制度质疑

近期环境污染导致的公众健康受损事件频发,一些企业在排放达标的情况下却逃避责任,这让人对环保评估标准产生了怀疑。吕忠梅强调,现有的环保评估体系缺少对健康风险的评估。虽然污染对湖泊和土壤的影响在短期内就能发现,但对人体健康的危害可能要经过几十年才会显现出来。因此,有必要在环保法律中明确规定,建立健全环境与健康的风险评估体系。

损害赔偿建议

事件发生后,我们需积极应对,包括确定治理责任和责任归属。环境健康损害赔偿是事后救济的关键步骤。吕忠梅提出,环保法在立法时应明确规定损害评估和赔偿的标准,并设立专门的鉴定机构,负责对受损人群进行救治、援助和赔偿。

坚守专业领域

在采访尾声,吕忠梅坦言,她作为代表履职12载,一直专注于自己擅长的专业领域,不懈地推动环境法治的进步,尽管立场有所转变。她对环保事业的投入,既令人感动,也令人敬佩。

大家是否觉得吕忠梅所提的这些建议能对我国的环境保护状况带来积极变化?欢迎各位踊跃发表意见、给予支持并转发这篇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