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60年代以来环境问题凸显,各国如何制定环境保护基本法?

  • 佚名
  • 2015-04-10

新修订的《环保法》引发了一系列变化,不过,在执行细节和法律定位上还有待完善。我们可以通过比较国内外同类法律,来分析环保法的发展动向。

重大修改亮点

《环保法》的这次修订具有深远影响!它将环境保护确立为国家的基本国策,并且采纳了信息公开、公益诉讼等新颖的环保手段。比如,在应对污染问题时,信息公开让公众能快速获取信息,公益诉讼也为环保组织提供了维护环境权益的途径。这些变化预示着我国环保法律体系正步入新的阶段,环保工作取得了显著进展。

中外法律对比

我国《环保法》在吸收西方国家经验的同时,既反映了共性又彰显了个性。以美国和日本为例,这两个国家在环保事业方面起步较早,各自形成了较为完备的法律体系。美国的《国家环境政策法》在环保领域奠定了基础性法律地位,内容涉及政策目标、法律地位、评价体系以及管理委员会的设置等多个方面。我国的新《环保法》虽然采用了“基本法”的框架,但并未对它与其他法律之间的联系作出清晰的划分,这或许会在执行过程中引发一些分歧和冲突。

基本法地位差异

美国《国家环境政策法》要求,所有政策和法律都必须与之相符合,并且已经明确了它是基础性法律的身份。但是,我国最近修订的《环保法》并没有明确指出它的基础性法律地位,也没有阐释它与其它法律之间的联系。我国目前有20多部环保法律,其中一些与《环保法》的规定相冲突,比如“罚款无上限”的规定与《水污染防治法》中关于罚款上限的规定不一致。明确《环保法》的基本法地位,将有助于法律的实施与执行。

职责分工突破

清晰的职责界定是环保法得以有效实施的核心。我国最新修订的《环保法》在责任分配上有了显著提升,使得各相关部门的职责更加清晰。尽管如此,在参考美国和日本的先例时,我们需充分考虑到我国的具体国情、环境特点以及维权手段的差异性,切不可盲目照搬。

他国经验启示

美国的环保法规拥有悠久的历史,其中蕴含着许多值得我们学习的宝贵经验。例如,它们的环境影响评估机制较为完善,能够在项目启动阶段就对潜在的环境影响进行预测和评估。鉴于此,我们可以在借鉴它们法律体系的构建以及执行监督等方面的做法时,结合我国的具体国情,对我国的《环保法》进行进一步的优化和完善。

中国环保展望

新修订的《环保法》显现出不少长处,但也存在不足之处,尽管如此,它在总体上推动了环保事业的发展。我们理应明确其核心法律地位,妥善协调与其他法规的关系,同时增强执法力度。我们期望大家共同见证我国环保事业的持续兴盛,让我们的山峦更加郁郁葱葱,河流更加清澈见底。

大家对《环境保护法》有何见解,觉得在哪些方面还需改进?期待大家的宝贵建议,同时别忘了点赞和分享这篇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