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草案25日初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 佚名
  • 2019-06-25

现行的废弃物处理法律法规未能跟上当前污染防治的新局面,因此修订工作受到了广泛关注。这次修订将带来哪些新的改变?接下来,我们就共同深入探讨这个问题。

修法背景与原因

我国于1995年出台了针对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法律,并在2004年对其进行了更新。但2017年全国人大进行的执法检查揭示了一系列问题,包括排污许可等制度有待进一步健全,危险废物管理等规则亟需更加明确。面对形势的快速演变,该法律中的一些条款已不能完全适应现实需要,因此迫切需要对其进行修订。生态环境部部长李干杰明确指出,修订工作势在必行。

草案结构调整

现行的法律条文共计六章九十一条,而经过修订的草案条文数量已增至九章一百零九条。内容上有所丰富,整体框架也更为系统与完备,能够在多个方面对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进行规范,同时为环境管理提供了更为详尽的指导体系。此次结构调整的主要目标,是为了更高效地应对当前及未来可能遇到的污染防治难题。

完善监督管理制度

草案对监管体系进行了改良,建立了环境污染防治的信用档案系统,同时对企业的各项信息进行了详尽的记录。此外,还引入了查封和扣押等执行措施,增强了监管机构在应对违规行为时的手段。这些新出台的规章制度,有助于促使企业自觉遵守环保相关法规。

强化工业固废防治

草案强化了工业固体废物防治的相关制度。要求废物产生方建立一套全面的防治责任体系,保证责任无遗漏地覆盖所有环节。此外,还需建立详细的管理记录,对相关信息进行详尽记录。在委托他人进行运输等作业时,务必确认受托方的合法身份和技术能力。

健全生活垃圾防治

草案规定需强化生活废弃物防控体系,同时推广垃圾分类实践。必须尽快建立包括投放、收集、运输及处理在内的完整系统,确保全面实施。目前,许多城市已采纳此方法,实践证明,分类处理明显增强了处理效率,同时大幅减少了垃圾对环境的破坏。

其他固废与危废防治

对其他固体废物治理的相关制度进行了完善,涉及农业废弃物、一次性塑料制品等多个领域。加强了危险废物跨省运输的监管力度。此外,草案中还规定了严格的法律责任,对擅自倾倒、堆放等违规行为给予重罚,同时引入了每日连续处罚和拘留的惩罚手段。

此次修订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意义重大,对加强生态保护大有裨益。在众多修订中,哪一项能更实际地解决问题,你有什么看法?欢迎留下你的评论、点赞并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