钭晓东教授解析新时代中国环境法学研究格局型构的三大命题

  • 佚名
  • 2020-03-06

新时代下,环境法学研究将经历一场重大的变革,这种变革从思想观念到具体操作都将产生深远影响。这场变革究竟会带来哪些变化?接下来,我会为您逐一阐述。

发展进程的理论层面

过去四十载,环境法学领域对权利、义务、法权等理论进行了多角度的阐释。在权利理论这一分支,以现代权利观念为工具,环境法得以实现从无到有的重大进展。从环境权利的价值观念,到宪法所赋予的环境权利,再到环境领域的私法与公法权利,每一步都标志着巨大的飞跃。目前,关于环境权利的研究成果和法律实践已相当丰富。义务理论强调,义务居于中心地位,它能够阐释环境实定法中的法律现象,并为环境法理论和制度建设提供坚实的理论支持。

主要话语发展情况

环境法学领域里,关于环境权利及多中心治理的讨论至今未曾停歇。环境权利的讨论对环境法的建立起到了关键作用,但当前社会的主要矛盾在于发展不平衡和不充分,导致环境法治领域更注重权力分配而忽视权利的合理分配。多中心治理的理念倡导多方共同参与环境管理,已在多地实施,但同时也遭遇了协调上的挑战。

权利与义务的对比

权利理论通过现代权利观念的运用,使环境法得到了快速发展,其价值确立的优越性显而易见。然而,义务论在解释现行法律方面虽有一定作用,但在构建法律体系方面却缺乏指导。因此,在价值确立方面,义务论与权利观念相比显得不足。尽管如此,义务论并非无用,在众多具体法律规范中,义务的设定确保了法律的有效执行。

二元核心范畴优势

未来环境法学应秉持“权利与义务”这一对核心概念。单一范畴不足以全面展现环境法的现状与走向。采用二元核心范畴理论,能明确揭示权利与义务在各个层面的相互作用,这与当前环境法学的实际情况相契合,并预示了未来的发展方向。在法律的具体制定与执行过程中,二元核心范畴更有助于实现各方利益的均衡。

法学研究的本土建构

环境法学需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环境法治语言,迈向我国环境法治的实践领域。需清晰认识到我国的环境问题,并依据我国的具体情况,而非简单套用西方的理论。要实现环境法律的有效变革,不能只针对假设的问题,必须直面我国环境法治的实际情况,这样才能确保法律在我国真正落地并生根发芽。目前,许多地区已开始尝试探索适合本地实际的环境法律执行方法。

研究转型的重要意义

新时代环境法学研究的三重转型意义重大,这将使我国环境法学摆脱传统理论的局限,迈向具有中国特色的环境法治实践。同时,这也预示着我们能够突破西方话语的束缚,掌握我国环境法学的话语主导权,并将我国的生态文明建设与法治模式推向全球。目前,国际上对我国的环保法治做法和经验也日益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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