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国策入法引关注,全国人大常委会二审环保法修正案草案

  • 佚名
  • 2013-08-03

环境信息公开制度_<a href="https://huanjingfa.cn">环境法</a>前沿问题_环保法修正案草案

环保法的修订引起了广泛关注,尤其是新草案首次对众多制度计划做出了规定,这一举措在社会上引发了广泛的讨论和热议。

环保国策入法

此次环保法修正案草案的目标是首次正式提出“保护环境是国家的基本国策”。在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二审时,专家们指出,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的加速,环保领域出现了新的状况和经验。王毅委员强调,这一规定具有重大意义,预示着未来文明的发展方向。这一规定与十八大提出的生态文明建设理念相一致,展现了与时俱进的特点。

环境定义更新

自1989年起,环境定义沿用至今。然而,现在有人认为,随着形势的发展,有必要引入新的内容,比如生物多样性的维护、生物安全、光污染和电磁辐射污染等。这些新增内容突显了环境面临的新挑战。若将这些内容纳入法律体系,无疑将提升环境保护的全面性。

司法作用保障

我国司法系统在环保领域的职能尚未得到充分体现,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范围相对有限。然而,最新草案中新增了公益诉讼的相关内容,对国家自然资源的损害行为作出了明确规定,允许相关部门和团体依法发起诉讼。王庆喜委员对此表示赞同。汪劲认为,将某些机构定位为公益性质的主体或许并不适宜,尽管如此,这样的做法无疑为公益组织的成长指出了方向。

“按日计罚”突破

我国环境污染状况频发,根本原因在于违法成本低而守法成本高。目前,我国对污染行为的最高罚款额度为100万元。汪劲建议,“按日累罚”是一项关键的创新措施,这一做法在多国已广泛实施,能有效阻止环境破坏,并增强环保执法的效力。

环境信息公开

范徐丽泰委员提到,依照法律要求,环境相关信息必须对公众进行透明公开,其目的在于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不受侵犯。她进一步提出,环境监测的数据应按照法律规定,定期对外公布。另外,草案中还特别强调,在项目报告的编制过程中,必须充分听取公众的声音。这种做法使得公众不仅可以在事后了解到污染事件的相关资讯,而且还可以在项目启动阶段就参与到决策和监督的环节中。

区域污染防治

杨邦杰委员指出,在治理特定区域和河流污染的过程中,地方政府在协商解决实际问题时遇到了不少困难。同时,草案对庇护环境违法行为者的责任进行了明确界定。这些措施为解决区域污染难题提供了法律支持,并确保了环保政策的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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