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梦想的起源
王灿发选择报考法律专业,这与他生长的农村地区对法律权威的深厚氛围密不可分。在村民心中,公安局、法院和检察院都拥有极高的威望,这激发了他投身于公检法系统的决心,以帮助普通民众维护正义。在大学期间,他表现出对知识的渴求,对每一门课程都不曾懈怠。特别是程正康老师的环境法课程,给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老师谈到环境法能够服务于全人类,这一观点在他心中播下了未来事业的种子。
环境立法热情起航
上世纪八十年代,大家对“环境保护”了解不多,相关法律几乎一片空白。然而,在环境法老师的启发下,王灿发对这一领域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他认识到,尽管各国面临的环境问题各不相同,但解决方法和立法原则却有许多相似之处。我国在早期借鉴了日本的环境立法经验,九十年代开始学习美国的做法,九十年代中期以后,又对欧洲等多个国家的立法进行了吸收,例如引入了按日计罚的制度。
积极参与立法实践
二十多年来,王灿发参与了多部环境法律和法规的起草与修订工作,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等。他明白,虽然借鉴外国法律知识很有必要,但立足我国实际情况更为重要。在2004年对《固体废物法》进行修订时,他把自己多年来打环境官司的经验反馈给了立法机关,使得法律中增加了有利于污染物受害者的规定。
创办法律帮助中心
自上世纪九十年代起,我国经济增速加快,环境污染问题随之加剧,受影响的往往是那些社会地位较低的人群,特别是农民。1998年10月,王灿发在中国政法大学设立了污染受害者法律援助中心。紧接着,1999年11月,他独立筹集资金,开通了我国首条针对污染受害者的法律援助热线。在接下来的20年间,他共处理了782起司法案件,为众多受害者提供了免费的法律援助。
用法律改变现实
王灿发办理的案件不仅妥善解决了受害者的损失问题,而且对污染企业产生了震慑作用。例如,在某起案件中,企业不敢再擅自将污水排放至水库。法律帮助中心确保了法律对污染受害者权益的有效保护,并促使企业开始重视环境保护,这彰显了设立法律帮助中心的重大意义。我们的目标是让污染者不敢随意排放污染物。
推动立法理念进步
王灿发积极倡导,2014年“环境优先原则”得以纳入《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他在这条环境立法与维权之路上持续奋进,以满腔热忱和专业知识,助力中国环境法治的发展,为国家的环境保护和法治建设作出了显著贡献。
在当前的环境维权领域,众人都在思考民间组织能从哪些途径更好地施展其力量?期待大家踊跃留言交流,同时给予文章点赞和转发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