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CLSCI来源期刊环境法学发文观察及相关报告详情

  • 佚名
  • 2025-04-19

我国<a href="https://huanjingfa.cn">环境法</a>体系_<a href="https://huanjingfa.cn">环境法</a>体系以什么为主干_<a href="https://huanjingfa.cn">环境法</a>体系的概念

环境法学领域向来有着诸多新思考,也不断出现新突破,专家们纷纷发表自己的见解,给这个领域增添了新的活力,未来的生态环境法典更是成为众人关注的焦点!

学者研究成果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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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辉除了在以福州大学作为第一单位的情况下发表了2篇文章,还以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为单位,在《民主与法制》上发表了《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法治保障》。他从宏观角度对经济与环境法治的结合展开审视,为环境法应用到社会实际贡献了力量。他的研究成果为后续学者提供了不一样的视角,影响颇为深远。

二十大契机与知识体系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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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这为环境法转型创造了重要契机,这一契机就像东风一样,推动了中国自主环境法学知识体系的构建,在这样的背景下,黄辉希望为该体系贡献方案与智慧,让中国环境法学能够更好地落地实践,助力生态文明建设。

环境概念与研究发展

车东晟强调要关注“环境”概念的规范性意义,他认为环境立法应该运用抽象概念以及类型思维来整合基础概念范畴。他的这一观点把环境法理论和立法实践联系了起来,能为环境法研究与操作提供新的思路和方向,还可以帮助解决实践当中的迷茫问题。

研究范式的转变

马腾对环境权利范式在环境法体系构建方面的积极作用提出了质疑,他觉得环境法权范式是有新意的。这种针对传统范式的质疑以及新范式的提出,体现出环境法研究具备不断探索、开放包容的态度,这有助于突破固有的思维,进而促进学科的发展。

生态环境法典编纂

钭晓东从实质和形式的二元逻辑出发,对生态环境法典编纂展开分析,其应以国家生态文明战略作为目标,还要与《国家公园法》等形成“一般法与特别法”的关系,进而构建内在价值体系,这能为法典编纂指明清晰的方向,确保其与现有的法律体系保持协调一致。

侵权赔偿制度优化

程玉对生态环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的体系性优化展开探讨,她强调,该制度应以宪法为基础,兼顾法秩序以及基本权利保障功能,要让这一制度在维护被侵权人权益方面发挥更大作用,在体现公平正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还要增强其可操作性。

私法环境义务分析

张金晓对《民法典》绿色原则下私法维度的环境义务展开分析,指出它属于公法环境义务的次生性义务,还体现了双重逻辑,这一分析理清了私法与公法环境义务的关系,对明确不同法律领域在环境保护中的作用和责任有帮助。

生态损害责任研究

程玉觉得生态损害责任在功能主义和规范主义之间有体系性控制,对其在风险社会背景下的创新与发展展开分析,这能让理论研究更符合实际状况,还可为解决现实里的生态损害责任问题提供理论支持。

损害赔偿制度阐释

陈海嵩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作出公法解释,他强调了现有理论和司法实践之间存在差距,还指出了制度存在异化风险。这能让人们认识到该制度在实际应用方面存在不足,进而便于对其进行完善和调整,以此保障制度能够正确实施。

湿地管制制度困境

唐双娥指出了我国湿地生态空间用途管制制度存在困境,她认为湿地保护法和涉水法律存在差异,这种差异阻碍了统一管制制度的构建。她的观点为解决湿地保护问题提供了参考,能够促使有关部门协调法律,完善制度。

补偿制度功能构建

潘佳对生态保护补偿制度的功能定位与体系构建展开研究,她指出学界存在的认知误区难以对实践起到指导作用,她呼吁学术界重新进行审视,构建起科学合理的理论体系,以此保障制度能够有效实施,以及生态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

生态安全刑法价值

孙佑海对生态安全的刑法价值以及实现机制展开研究,他指出了生态安全在刑法价值方面的体现,要使刑事法律在保障生态安全上发挥作用,增强法律的威慑力,以此来保护生态环境。

设施治理路径探讨

薛亮探讨了环境基础设施从“政策之治”迈向“法律之治”的路径,他提出要科学界定概念,以“可运营性”作为理论基础,聚焦两大法律问题,为环境基础设施治理提供具体的法律思路,从而使其更规范科学。

未来研究核心议题

展望2025年,生态环境法典颁布以及其实施路径成为环境法学界核心议题,让它与现有环境法治体系协调融合是重要方向。这体现出学界对该领域发展的期待,会引导更多学者予以关注,进而推动环境法学和实践发展。

大家觉得未来生态环境法典和现有的法治体系融合时,会碰到哪些挑战?欢迎在评论区留言,分享你的观点,也别忘记点赞以及分享这篇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