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损害的概念:从法律界定到损害特征与客体解析

  • 佚名
  • 2016-03-25

环境问题愈发严峻,环境损害的界定是预防和救济的重要基础,其概念范围产生的影响极为深远。

法律界定基础从法律角度去界定环境损害的概念和范围极为关键,这是构建预防和救济制度的前提,2015年相关研究着重强调了此点,环境损害被分为“对环境的损害”与“经由环境的损害”,赔偿权利人涵盖自然人、法人、政府等,这为制度设计提供了依据。

损害特征分析环境损害具有社会性,它不是个体现象,而是影响广泛。体现在这一特性上,环境损害具有价值性,这表明它涉及环境的多重价值。环境损害还具有复杂性,其源于损害有诸多方面表现,损害客体包含人身权益、财产权益以及环境权益等。

现实表现影响环境损害呈现出了环境问题的实际状况,不少地区因为工业发展导致环境污染,生态遭到破坏,比如河流受污染致使周边居民饮水出现困难,这既影响了当下人们的生活质量,又会给后代带来不利影响,所以,应对环境问题迫切需要预防和救济环境损害。

广义概念内涵环境法上的环境损害采用广义概念,它涵盖对环境的损害,还涵盖对人的损害,对人的损害包含财产、人身、精神方面,侵权行为法已对此作出明确规定,对环境的损害,像环境污染、生态破坏,实际上是对公共环境利益的损害,可是现行侵权法并未对此作出明确规定,这种区分能帮助更全面地看待环境损害。

赔偿权利主体对人的损害,赔偿权利人是受到损害的那个人 。对环境的损害,由于其具有公共性质 ,所以赔偿权利人需要确定 。考虑到环境属于公共物品 ,通常由政府或者公众集体来充当 。这样能够合理解决公共环境利益受到损害的赔偿问题 ,防止出现混乱 。

概念辨析意义因环境问题致使出现损害,对此有“环境侵权”等多种不同说法。采用“环境损害”这种说法是有缘由的,它能够更为精确地涵盖法律事实、人类行为以及损害后果等关键要素。准确分辨概念,这有助于在实际操作中精确运用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