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超个人简介:湖北武穴汉族中共党员法学博士的学术之路

  • 佚名
  • 2020-09-07

中国环境科学学会<a href="https://huanjingfa.cn">环境法</a>学分会_<a href="https://huanjingfa.cn">环境法</a>学者排名_中国环境科学学会合法吗

多元视角的环境法学研究

这些研究成果有着多元视角。其横跨多个领域。包括环保法庭、资源所有权、公众参与等。比如在2010年第1期《法学评论》里。有对贵阳市环保审判庭和清镇市环保法庭制度逻辑的反思。是从司法角度深入探讨环境问题处理机制。不同视角拓宽了环境法学的研究边界。还为解决复杂环境问题提供了新思路。

这种跨领域研究体现了环境法学的综合性。它和司法、行政、社会等各方面联系紧密。学者从不同角度出发。全面审视当下的环境法律制度。不断挖掘制度的合理性以及改进之处。进而让环境法学研究体系变得更加完善。

环保法庭的实践困境

环保法庭在环境侵权诉讼领域起着重要作用。然而,它也面临着许多困境。就像2012年第4期《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所讲的那样,它在突破环境侵权诉讼时处于挣扎状态。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可能会遇到管辖权不明确的问题。还可能会遭遇专业法官短缺的情况。

这些困境妨碍环保法庭充分发挥职能。管辖权不明确致使案件处理效率低。专业人才缺乏可能影响判决的精准性与公正性。怎样解决这些问题是提升环保法庭效能的关键。

资源开发的法律规制

众多研究聚焦于可燃冰、页岩气等资源开发的法律规制。2017年第2期《中国地质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探究了可燃冰开发环境风险的法律规制制度。随着能源需求的增加,开发新资源是必然趋势。但开发新资源也会带来环境隐患。

文章从法律角度探讨怎样平衡资源开发和环境保护。通过制定合理制度。能保障资源开发顺利开展。还能降低对环境的负面作用。进而促进可持续发展。

公众参与及信息公开

环境公众参与和政府信息公开同样是重要的研究方向。2013年第2期的《政法论丛》探讨了“二元协商”模型给我国环境公众参与制度带来的启示。2009年第6期的《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从社会学角度研究了政府环境信息公开的方式。

公众参与能够增强环保决策的科学性。信息公开可以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合理的公众参与机制以及信息公开方式。有助于调动公众环保的积极性。进而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环保氛围。

环境诉讼制度研究

诉讼制度备受持续关注,其中包括环境侵权诉讼、行政公益诉讼受案范围等。2010年第4期《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对权利不可让与性规则与环境侵权救济进行了分析。2017年第4期《政法论丛》考察了环境行政公益诉讼受案范围。

诉讼制度是维护环境权益的最后一道防线。要明确受案范围。还要优化救济规则。如此才能让环境诉讼发挥应有的作用。进而保障受害者的合法权益。最终推动环境问题的解决。

研究成果的价值与展望

这些研究成果具备重要的学术价值。在学术方面,其丰富了环境法学理论体系。在实践方面,能为环境法律制度的完善提供参考。并且,该研究成果还荣获了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境法学分会第四届“晓林励青环境法学奖”的三等奖。

未来,环境法学研究深度广度都要拓展。新环境问题不断出现,要持续探索创新法律解决办法。要为环保事业提供更有力法律支持。你觉得未来哪个研究领域发展潜力最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