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无国界
人类共同生活在地球这个“家园”。国界划分了不同国家。但环境影响不受国界限制。一国的环境问题会影响到其他国家。比如酸雨可能跨越国界飘落。河流污染会顺着水流影响下游国家。就像欧洲有一条跨国河流。上游国家污染水源后。下游国家民众的饮水和渔业都会受到损害。
在如今全球化的大背景下,环境问题越来越明显地展现出“跨国性”。一个国家碳排放超出标准,这有可能致使全球气候出现异常状况。全球气候异常会进而影响到地球上各个角落的生态。生态受影响也会波及人类生活。这足以表明环境和各个国家的利益紧密相连。
早期国际环境法空白
19世纪中期以前,环境污染问题在一些国家已存在。但那时,没有涉及防止国际河流、湖泊污染的条约。这表明,当时人们对国际间环境相互影响的认识不足。
1972年以前,国际环境法基本处在萌芽时期。各国主要依赖国内零散的环保规则。随着工业不断发展,环境问题的跨国影响日益加剧。这种零散规则已无法应对跨国环境挑战。制定国际环境法变得越来越迫切。
海洋油污防治公约
1954年,针对船舶操作排油致海洋油污,在伦敦召开了国际会议。会上签订了《防止海上油污国际公约》。该公约于1958年7月26日生效。这是国际应对海洋环境问题的重要一步。
公约作出规定。要在沿岸设立禁排区。这个禁排区是针对油类和油性混合物的。范围是50海里。对于特殊区域。禁排区范围扩大了。扩大到100海里或者150海里。这样的规定起到了一定作用。保护了海洋环境。减少了船舶排油造成的海洋污染。
大气污染防治举措
大气污染属于跨国界的环境问题。一些国家大气污染物会飘散。这会对临近国家造成影响。相关公约有规定。缔约各国要尽力限制。尽可能逐步减少并防止大气污染。其中包括远距离跨界污染。
各缔约国负有国际合作的义务。要交换情况。要进行协商。要合作开展研究。要进行监测。目的是防止大气污染。像欧洲的一些国家。通过合作监测大气污染。通过合作治理大气污染。取得了一定成果。
臭氧层保护公约
臭氧层问题和全球生态相关。有相关公约。该公约要求各缔约国合作。合作方式是系统观察。还要进行研究。并且交换资料。通过这些方式能更好了解人类活动对臭氧层的影响。也能更好评价这种影响。
研究臭氧层变化对人类健康的影响很关键。研究臭氧层变化对环境的影响也很关键。各国联合起来采取行动。减少含氟等破坏臭氧层物质的排放。以此保护地球的“保护伞”。
废物处理全球性公约
目前,有一些关于废物处理的全球性公约。其中包括《防止倾倒废物及其他物质污染海洋的国际公约》。还有1988年的《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公约》。《防止倾倒废物及其他物质污染海洋的国际公约》是在英国企图在北海区域倾倒化学毒品引发各国关注后签订的。
《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公约》的目的是,把受管制废物的越境转移降低到最小程度。要让这种转移符合无害环境以及有效管理的标准。该公约对发展中国家处理危险废物,能起到一定的指导作用。也能起到一定的帮助作用。
如今国际环境法日益完善。然而各国在落实以及执行方面,情况仍有不同。你觉得怎样才能提升各国对国际环境法的执行能力,从而让全球环境获得更好保护?期望大家在评论区分享观点,别忘了给本文点赞并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