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资源保护越来越受到重视。在我国,马骧聪先生是这一领域的先行者。他长期的研究工作,为我国法治环境的构建作出了重要贡献。
学术首篇论文
1979年,《法学研究》杂志的第二期,马骧聪发表了我国首篇研究环境保护法的文章。此举在那时引发了不小的轰动,因为那时这方面的研究还一片空白。在文章里,他简要地阐述了环境保护法的主要问题。这些具有远见卓识的观点,对我国首部环境保护法的制定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同时也促进了法律学科新的研究方向的发展。
首部专著问世
1983年4月,马骧聪推出了我国首部环境资源法学著作——《环境保护法基本问题》。书中,他对环境资源保护法的理论基础、发展过程及不同环境资源要素的法律保护进行了深入探讨。这部著作不仅促进了环境法学教育的提升,还对环境立法与执法给予了重要指引,因而受到了学术界和政府部门的广泛认可与赞誉。
丰硕研究成果
马骧聪与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同频共振,已逾40载。他对环境资源法治领域的关键问题进行了深入挖掘。其研究不仅覆盖了环境资源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多个领域,还延伸至外国环境法、比较环境法以及国际环境法等多个方面。他撰写了8部专著,发表了100多篇论文,并参与了20多部大型辞书和集体著作的编写工作。
创新理论观点
马骧聪依据我国具体情况,综合运用环境资源法的特性,结合了多个学科的理论与技能,进行了深入研究。在20世纪70年代末期,他明确提出,对现代国家而言,保护环境是一项极为重要的责任和任务。环境保护法更是现代国家法律体系中的核心要素。他提出我国应当强化环保法律的制定和执行力度,构建适应我国现状的环境法律体系。此外,他对该体系的核心内容进行了详尽说明,这些看法显示出很高的预见性。
业内广泛认可
马骧聪的研究成果深受业界赞誉。1984年,他受聘成为国家环保局的法律顾问。2010年7月,他荣获环保部与中国工程院联合颁发的“中国环境宏观战略研究先进个人”称号。2012年,他还获得了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颁发的奖项,以表彰他在环境资源法领域的卓越成就。
学界高度评价
环保部办公厅向中国社会科学院发出函件,对马骧聪给予了高度评价。马骧聪是我国最早涉足环境法研究和立法的学者,被尊称为环境法学的开拓者和重要奠基人。他在我国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创立、发展以及环境法制建设方面贡献卓越,推动了我国环境法制的持续发展。他的著作《环境保护法基本问题》和《环境法治:参与和见证》等,在学术界被广泛认为是非常宝贵的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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