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关于环境法典化的讨论引起了广泛关注。一场研讨会吸引了众多学者和专家,他们在此交流了各自的看法和深入的研究。
主旨报告主持与评议
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由徐祥民教授领衔主持了主题报告环节,现场学术氛围浓厚。随后,高利红副会长对五位报告人的观点进行了点评,并对环境法体系的构建提出了数点建议。她的专业见解为后续讨论奠定了基础,也让与会者对环境法体系的建设有了更清晰的认识。
域外经验主题报告
中山大学李挚萍教授承担了“环境法法典化国际经验”这一模块的教学任务。刘洪岩研究员对俄罗斯生态法典进行了详尽的阐述,涵盖了编纂过程在内的五个关键方面。王建学教授对法国环境法典的实质进行了剖析,讨论了其形成过程等多个层面。岳小花助理研究员对菲律宾的环境法进行了研究。竺效教授借鉴了国外的经验,并基于我国环境法典化的定位,提出了自己的看法。这让大家对国外相关法律有了更为深入的认识。
路径选择主题报告
福州大学郑艺群副教授主持了一项关于“环境法法典化路径”的研讨会。汪劲教授利用北大法宝数据库进行展示,详细说明了编纂的技巧,特别强调专题研究与立法工作需要紧密结合。南景毓副教授探讨了科学思维在编纂中的作用,并着重提出编纂过程中必须科学合理地运用。丁霖老师从法律体系中环境法的定位谈起,对它的功能进行了深入研究,从而为环境法典化的道路带来了多方面的思考。
制度设计主题报告
刘超教授在华侨大学主持了关于“环境法法典化制度设计”的讨论。张忠民教授对环境法典的制度结构进行了详尽的研究,并从四个不同方面进行了分析。周骁然博士研究了环境法的基本制度体系化及其与法典编撰的联系。朱炳成博士则对比了外国的法律结构,并提出了我国体系化的途径。邹雄教授对研究表示赞同,并且就环境责任等议题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课题研究探讨
内蒙古财经大学副教授落志筠深入探究了中国环境法与自然资源法的关系,并提出了一个初步的研究计划。这项研究对环境法律体系中的各种法律关系进行了详尽分析,预计其研究成果将有助于充实和提升环境法律体系。
评审发言总结
吕忠梅,我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的主要负责人,在答辩组评审环节发表了讲话。她的发言,对本次研讨会的成果进行了全面梳理,并对未来发展提出了展望。我们从中得知,环境法典化工作需要众多专家齐心协力,共同打造一个健全且科学的法律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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