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武汉大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专业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安排及论文题目公布

  • 佚名
  • 2025-03-08

答辩概况

2018年,武汉大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专业的法学博士论文答辩引起了广泛关注。答辩活动分别在2015年5月26日至27日、2018年6月2日举行,地点都定在了武汉大学法学院的446#环境法会议室。这种安排既集中又明确,极大地方便了相关人员参与。众多优秀博士候选人将在此展示自己多年研究的成果。

学术交流是检验学术水平的关键机会,它不仅允许导师们审阅学生的研究成果,还为众多研究者提供了一个交流的场所。大家对此都抱有很高的期待,因为环境保护法在当今社会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

5 月 26 - 27 日答辩信息

5月26日至27日上午8点半,答辩活动正式开始。当天,乐清月等众多答辩人将登台,其中乐清月的指导老师是蔡守秋,她的论文题目是《企业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法律规范》。罗艺、魏晓欣、梅菲等同学也将分享他们的研究成果。这些论文聚焦于企业环境治理、生态城市建设等热门环境法议题,对现实具有显著意义。

指导教师均为环境法学界的知名专家,他们丰富的实践经验和独到的学术观点,无疑能为学生的论文提供专业而深入的点评和辅导。这样的教师团队体现了本次答辩的专业水准和权威性,确保答辩者获得高水平的反馈和建设性意见。

5 月 26 - 27 日答辩成员

乐清月的论文专注于探讨企业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法律规范。企业环境污染问题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而第三方治理是否能在法律上得到规范,这一点值得深入探讨。罗艺的研究着眼于生态城市建设的立法推进,这在当前城市化进程加快的背景下,具有预见性的重要意义。魏晓欣则专注于民族地区生物多样性的国家法与民间法双重保护,她的研究立足于民族地区的实际情况,具有鲜明的特色。

梅菲对环境执法的经济学进行了分析,杜殿虎对生态环境保护中的党政同责制度进行了研究,这些研究涉及了环境法学的多个领域。这些年轻学者们的研究成果,有望给环境法学带来新的生机,并带来新的见解和应对策略。

答辩委员会成员实力雄厚。黄德林教授担任主席,他来自中国地质大学,在学术上颇有建树。此外,还有华中师范大学的王清军教授和武汉大学的李启家教授等专家。他们在环境法学领域均有深入钻研,凭借丰富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将为答辩会提供坚实的支持。

他们能从多个视角审评学生的论文,给出公正且精确的看法。何颖莹秘书及同事们将负责记录和流程安排等工作,确保答辩能顺畅进行,使整个过程井然有序。

6 月 2 日答辩信息

2018年6月2日,上午8点半,新一波答辩者即将走上讲台。地点仍旧是法学院446号教室。韩承勋的论文主题是探讨韩国的环境管理与基础法律体系;周小光的研究聚焦于环境健康风险的防控法律体系构建;而孟春阳的研究方向则是生态物权的论述。这些研究从各国制度中汲取经验,用于国内法律体系的构建,展现了研究的广泛性与深入性。

他们的研究丰富了环境法的研究领域,从外国经验中吸取教训,来优化我国的法律体系,并建立起符合我国实际情况的环境法律框架。这无疑为环境法学界带来了一场知识上的盛宴。

6 月 2 日答辩委员会

本次答辩的主席是复旦大学的张梓太教授。与会委员有宁波大学的钭晓东教授和湖北经济学院的邱秋教授等人。这些委员来自不同的院校,各自拥有独特的学术背景和研究焦点。这样的多元化团队有助于从多个角度对答辩者的论文进行深入分析,从而为论文的评估提供更加丰富和全面的视角。

李华祺等秘书将协助主席及委员组织答辩,力求答辩环节高效有序。博士候选人们将面临一个强大而专业的答辩团,这对他们而言,既是挑战,同时也是宝贵的学习机遇。

你觉得在未来的环境法发展中,哪篇博士论文的研究方向最有前景?欢迎大家踊跃发表意见,留言讨论。同时,也请点赞并转发这篇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