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司法理论研究基地揭牌仪式暨学术研讨会在武汉大学成功举行

  • 佚名
  • 2025-02-21

我国对生态文明与环境资源司法的重视持续加深,武汉大学成功承办了“环境权益与民法典编纂”的学术交流活动。该会议吸引了众多关注,成为一大焦点。

基地成立意义

最高法旨在提高环境与资源司法研究水准,特设了武汉大学内的环境资源司法理论研究中心。这一举措是最高法环境资源审判庭与国内高校携手合作的显著成果。该中心与四月间在人大设立的研究机构相辅相成,共同致力于推动我国在生态文明建设与法治国家要求下,探索创新的模式。此举有助于环境司法的持续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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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早些年就开始关注环境资源在司法领域的处理,但理论与实践的结合还不够紧密。武汉大学设立了专门的基地,有效融合了高校的理论优势与法院的实践经验,这不仅为解决具体环境案件提供了深厚的理论支撑,同时也为学生成长为环境司法人才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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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方发来祝贺

周珂主任,身为中国人民大学环境资源司法理论研究基地的领头人,代表该校和研究基地,对武汉大学研究基地的成立表示了衷心的祝贺。他深信,这两所大学的基地能够开展深入的交流与协作,共同促进我国环境资源司法理论研究的向前发展。

人民大学的研究基地成立较早,经验丰富。武大基地可以借鉴这些经验,构建独特的理论框架。同时,两校可以合作开展课题研究,举办学术活动,共同深化对环境资源司法领域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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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致辞要点

江必新副院长在发言中特别提到,武汉大学基地被最高人民法院确立为第二家环境资源司法理论研究的基地。这一举措意味着环境资源司法理论研究工作实现了新的进展。同时,他也着重阐述了高等院校与司法机关合作研究的重要性以及其紧迫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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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环境资源审判领域理论支撑不足。然而,随着高校与法院的合作启动,这一状况得到了显著改善。高校提供了专业知识及人才支持,法院则分享了具体案例与数据。两者相辅相成,助力环境资源司法理论研究的加快,并促进了环境司法体系的优化。

会议承办单位

本次研讨会是由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武汉大学法学院以及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共同承办的。这些单位在司法领域有着稳固的基础和卓越的业绩,这为会议的专业性和权威性提供了有力保障。

国家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汇聚了众多科研力量与资源,为研讨会提供了丰厚的理论素材。武汉大学法学院和环境法研究所,在学术研究与人才培养方面成绩斐然,为会议的有序进行贡献了坚实的组织、学术、安全保障和专业人才支持。

研讨单元内容

27日一早,新上任的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司法理论研究基地的首席负责人,同时也是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的联络主任,王树义教授,他负责主持了研讨会的第一个环节。在场的专家学者们纷纷积极发言,大家一同探讨了有关环境权益以及民法典制定的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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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蔡守秋教授提出,《民法典》应确保公众对共用物的使用权和环境权的权益得到保障。他通过研究公众共有物与环境权之间的联系,以及环境资源公益诉讼等相关议题,形成了这一看法。最高人民法院应用法学研究所副所长曹守晔则强调,《民法典》应实现科学化与体系化,并应打造符合中国国情的社会主义民法典,同时他也着重指出现代环境理念的重要性。

会议圆满闭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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闭幕式上,会议圆满结束,王旭光副庭长主持了整个过程。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司法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主任吕忠梅和武汉大学基地主任王树义,对研讨会的收获进行了归纳与评估。他们肯定了会议的成果,同时也指出,关于环境权益和民法典制定的研究还需继续深入。

会议对环境权益及民法典编制提出了不少新观点和策略,但在环境资源司法实践及理论与实践结合上,还有改进余地。未来我们要持续努力,将学术研究切实用于司法实践,从而更高效地维护环境权益。

高校与法院共同开展的环境资源法律研究合作,未来还能在哪些方面取得新的突破?您有何看法,欢迎在评论区分享。觉得文章有价值的读者,别忘了点赞和将它分享出去。